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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来过活的时候,还没初中毕业,是个未成年。只能用他偷藏的压岁钱在城中村那样的地方租下一个几十块钱一个月的屋子。那个时候,他就在那条后街每天去给那些做小摊贩生意的人家做工,有良心的就给他十块八块的,有些小气的就给上一顿饭,反正都是做吃食的,最不缺吃的。
方致远头一年就是这么活着的,到处做工换吃的,不过,也因为这样,他倒是把那条小街上的小吃吃了个遍。当然,也大概知道怎么做。然后,他认识了小混混阿南,也跟着他去讨生活。
那个时候,他就对自己说,不要心软,不要多余的同情和善心。只对你好的的好,对你坏的你就要对他坏上十倍。就这样,他先从打手做起,要高利贷,做那种混迹在边缘的混混。不杀人不放火,可要帮人教训一下人,催催高利贷。
他的身手不错,人也算有些心眼,在混混中人缘不错,也很得那些头头们的看重。就这样,那些亲戚找上他让他办事的时候,他只是笑,他没找上他们,他们却找上了自己。他做了局,让那家人欠了大笔的高利贷,不仅他家房子拿回来,连他们自己家房子和存款都抵押到了他手上。
最后,老房子拆迁,他拿了两套房和一些钱开了一家网吧过日子。那个时候网吧刚刚兴起,他连开了几家,家中的生意做好了,钱也多了,日子好过了,可却倍感无趣。
因为底层的生活,他特别希望能找个知冷知热的人过日子,娶那种好女人。可那种好女人却不一定会看得上他,他后来有钱了,有些想跟他的,他还傻傻的以为人家看上他人了,结果却给他戴了绿帽子就为着他的钱来的。
他心冷了,这个时候,他身边的一直帮着是他最好的好友的阿南说喜欢他,想跟他好好过日子。他吓了一跳,对同志他还是知道的,可他从来都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当时第一反应就躲避。
阿南长的五大三粗,可心却很细,也没怎么说,就是一如既往人关心他。方致远把阿南当做好兄弟,他不想拖着阿南,直接说清楚拒绝了。阿南伤心了一段日子,最后找了个小职员过日子。
过了几年还去代孕了个孩子,他穿过那天正是去阿南孩子的两岁生日。他看着阿南一家三口过的和和美美,心中羡慕。等回去的时候,越想越难受,他太执着于男女了,要是当初接受了阿南,那现在那个幸福的男人就是自己了吧。
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在想着阿南男人那幸福的傻笑,他就有些嫉妒的多喝了几杯,然后就来了这儿。不过好在,有了他爸妈的前车之鉴,他留了遗嘱一半分给了几个好兄弟,一半给了阿南,也没便宜那些所谓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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