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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嘛要牺牲睡觉时间呢?”我翻了个大白眼。
他轻佻地别开头,望了眼它处,嗤笑出声。“怎么,没李元罩着你,怕了?”
他在激我。
李沫这人一开始有个无比讨人厌的臭毛病,这个毛病对我来说并不新鲜,在曾经霸凌我的群体身上我见识得多了。
你什么都不用做,他就能敏锐地嗅到威胁,然后发出多此一举的挑衅,等到你重拳出击,他又顾影自怜,把一切错误归咎给对方。总之他正义,他委屈,他能打别人不准别人打回去。
对付这种爱犯贱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多教训几次。
我说好,走吧。
我的爽快令他十分讶异,他又开始唧唧歪歪。“怎么,不把李元叫起来做你的护花使者啊?”
得了便宜还卖乖。我长长哦了声,“你提醒我了。要不我把他叫起来?”
他噎了一下,话锋转到我衣着上:“你就穿睡衣去?”
“你在乎?”
他捏起两根手指,轻蔑地帮我整了整衣领。“不换也没区别,乡巴佬穿什么都是乡巴佬。”
我就这么穿着睡衣,坐着李沫的车,到了他们公子哥们的酒局上。
场子里都是些金玉其外的纨绔,姓程的两兄弟也都在。这伙人外形出挑,一身精致的社会气,没一点大学生的风采。
也许是我没念过大学吧,有刻板印象,我以为大学生应该单纯明媚,像地里的绿禾蓬勃向上。可眼前的小年轻们哪里像禾苗,都像在油里煸过。
在我的认知中,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从里面出来的高材生将来都要服务社会。想到我们的国家要交到这种人手上,我一个小老百姓都不禁要忧国忧民。这还得了?
纵使在场的人各个人模狗样,李沫一到场,依然光芒万丈盖过所有。也难怪其他人一看见他,立刻就把他当朵花似的簇拥起来。
迎接完李沫这朵金花,他们的眼光才落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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