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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整齐的梳着,穿一身黑色的运动潮牌,面料看着就很贵,也有设计感,在光下一闪一闪,很好看。
微微笑着的时候,让人移不开眼睛。
这是林潮第一次,对朋友们总说的——干净的帅,有了定义。
林潮望着她,嘴唇嗫喏了一下,谢字刚要说出口,就听她笑着揶揄他:“本来就是鸵鸟脑子,不怎么够用”。
林潮:“……”。
洛施思看他又皱起了脸,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憋火的样子,哈哈笑了起来。
林潮听到她的笑声,垂着眼在书上用力戳了好几个点,抿紧了唇。
看他们同辈玩的开心,林妈和林爸就一起出去了,出门还跟林潮说:“你好好跟洛姐姐玩,我们去放水去”。
耽搁到今天,昨天拉的水还没放到井里,老大手腕有伤,老二人都见不到,只能她来了。
“好……”林潮高声回她。
洛施思又觉得他可爱了。
小孩乖乖的,高声回答,这是什么让人喜欢的小朋友,要是她有这样的弟弟,肯定天天拴在裤腰带上,到处炫耀。
“诶~你叫什么?”洛施思仅仅14岁,就已经快一米七五了,她问的同时蹲了下来。
林潮没想到她会蹲下来跟他说话,条件反射地收了下巴,往旁边歪了歪身子。
洛施思是第一个,跟他这样说话的人。
Omega在十五岁以前都发育的快,就这样,他都比洛施思低一头。
其实刚刚她跟他父母聊天的时候,就从林桂芝那里知道他的年龄了。
13岁的笨兔子,正好比她小一岁。
但名字,她还是想亲口问他,洛施思这样想的,也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