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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老疤坐在角落,沉默地摸着手上的裂痕——他猎过的熊,比这些年轻人见过的麂子还多,却从不多说一句。“骄傲是猎人最致命的陷阱!山林记不住你今天猎了多少,只记你明天会不会因自大丢了命!对山林、对猎物、对危险的敬畏,一刻都不能丢!”
他又提起狩猎时的差错:“我们布的陷阱算完美?第三小队图快,没等信号就动,差点惊跑整群麂子;第二小队更是差点放跑牛群!若不是运气好,我们现在要面对的就是空手而归的耻辱!纪律!纪律就是你们的弓弦,绷不紧,箭就射不中要害!”
汉子们个个垂着头,没人再敢吭声。一个上午,他们围着狩猎时的问题讨论,有时为了一个解决办法争得面红耳赤,却没半分戾气——都是为了下次能活着回来。
中午,几个妇女抬着烤得金黄的麂子过来,油脂滴在火塘里“滋滋”响,香气飘满了坝子。刚才还带着愧色的汉子们,此刻也收敛了心神,没人再像往常那样抢着动手,反而先给老疤和受伤的族人递了肉。
吃过烤麂子,李念原本想跟他们聊聊部落未来的规划——比如开荒地种庄稼,比如把《武经》教给更多人。可看着眼前这群只会握标枪、懂狩猎的糙汉子,他又无奈地摇了摇头。
李念坐在石屋前的躺椅上,指尖捻着自己乱糟糟的胡须,风裹着山林的潮气吹过,却吹不散心头那股盘桓了五年的郁结。从和平年代跌进这危机四伏的洪荒,他像被猛地扔进了冰窟——失序的厮杀让人害怕,对前路的无知让人绝望,连曾习以为常的安稳,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这股郁气不是一天攒下的,从他睁眼看到石屋、闻到兽皮腥气的那天起,就悄悄在心底扎了根,后来日子好了些,它却没散,反倒像疯长的藤蔓,缠得他越来越紧。
他不是愤世嫉俗的人,可巨大的落差总让他夜里辗转反侧。有时他会爬上山丘仰望星空,星星还是那些星星,却照不亮回家的路,只能勉强压下想大杀四方的冲动——他试过事事争先,试过猎猎物时拼尽全力,可越拼,那股郁气越盛,反倒让他身边聚起了一群追随者,部落里的人都以他的话为准绳,这份认同,竟让他更郁闷了。
作为医学生,他比谁都清楚,长期的压抑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心里那头“魔”,得找个新法子困住。
今天,他终于理清了思路,石案上摊着用炭灰画的草图,每一笔都是他琢磨了无数个日夜的规划。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围坐的糙汉子们,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接下来,部落要做五件事。”
第一件,便是推《武经》。“人族身子弱,没自己的修炼法子不行。”李念的手指敲了敲石案,“别信什么金丹大道,那是元始天尊为了抢人族气运编的,咱们得靠自己。《武经》人人能练,先把大家的力气提上去,以后面对野兽、面对那些看不起咱们的种族,才有还手的底气。”
第二件,是把狩猎队正规化。“不是要称霸洪荒,是要以后别人想欺负咱们时,咱们能反抗。”他比划着军队的阵型,“十人一队,三十人一大队,听号令、守纪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拳打死老师傅’,得有章法。”
第三件,是种庄稼。他指着草图上的红薯:“光靠打猎不行,冬天一冷,猎物就少了。咱们把红薯种下去,再找能种的五谷,以后粮食自己够吃,就不用再怕饿肚子。”
第四件,是驯养动物。“猪牛羊、鸡鸭鹅,后世里这些都是养来吃的。”李念笑着说,“龙生龙,凤生凤,咱们找温顺的兽,一代一代养,以后不用跑老远打猎,也能有肉吃。”
最后一件,是办书院。“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他的语气沉了下来,“现在洪荒里的圣人,都用自己的道理蒙骗众生,说什么‘湿生卵化’,说什么出身定高低,咱们不能傻着信。书院里要教大家认字,教大家辨草药、懂天气,知识才是最结实的靠山。”
汉子们听得目瞪口呆,不是震惊于《武经》多厉害,也不是佩服李念博学——在他们眼里,李念本就无所不能,让他们惊诧的,是这样美好的未来:有饭吃、有学上、不用怕被欺负,这样的日子,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李念看着他们的模样,心里五味杂陈。他知道女娲有万年护佑期,也知道封神大劫后,人皇会自贬为“天之子”,人族会成仙神收割功德的工具,可他不想走老路。末法时代不是人族的归宿,科技也只是无奈的抗争,他想试试,能不能改改“小势”。
“大势咱们违不了,可小处能改。”李念的目光扫过远处的山林,“不用跟圣人硬碰硬,咱们一点一点来,积沙成塔。只要不违天道、不逆族群兴衰,该兴的让它兴,该改的让它改,总有一天,人族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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